抚宁区骊城御园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抚御园棚改指(第14号)
关于骊城御园返迁安置房车位分配的
通 告
骊城御园棚改返迁户:
按照骊城御园棚改返迁安置分配工作总体安排,为加快返迁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3月底顺利交房,现决定对安置小区车位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骊城御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中签订车位购买意向的被征收人。未签定车位购买意向的被征收人,如有购买意向,于2023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到村委会报名登记,统一纳入本次分配范围。逾期未报名不得参加本次分配。
二、分配方式
采取抽签方式 (部分车位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办理租赁手续,不影响车位使用),即被征收人(受托人)排队依次抽取选购(租)顺序号,缴款后再按顺序号自主选择车位。
三、时间安排
(一)抽签。2023年11月7日。
上午7:30入场、确认,9:00开始抽签,12:00结束。
(二)缴款。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被征收人抽得顺序号后,在缴款期内到信用联社缴款(一套主房选购1个车位的,价格为6万元,选购的第2个车位,价格为7万元;选租人防车位的,租金为5万元/个),凭缴款凭证回单,按顺序号依次选取车位。缴款期内不缴款者,视为放弃本次车位分配。
(三)选购(租)。2023年1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上午7:30入场;下午1:30入场。具体选购(租)场次另行通知。
四、分配地点
骊城御园工地生活区(工地大门西侧)
五、分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抽签:设立指示牌,专人引导,确认人员,自觉排好一路纵队,依次抽签、登记。抽签时必须持《骊城御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返迁安置分配抽签确认单》、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主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抽签的可办理委托,受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抽签。未按时到场抽签的视为放弃。无特殊情况,抽签每户只允许一人进入。
选购(租):房主或受托人持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留存)、抽取的选购顺序号、《骊城御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返迁安置分配抽签确认单》和缴款凭证回单,在规定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引导)到等待区依顺序号叫号进入选位区(每户进入不得超于2人)。(叫号时如3次未响应视为迟到,放在最后选择,不允许插队。规定时间内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号码作废)——现场设选位顾问,带领选取车位(每户选取时间不超于2分钟)——选位顾问带领审核区确认车位,审核员确认后标注——签署《附属物选购(租)确认单》一式两联(签署后即刻生效,不得更改)——开收据——离场。
注意事项:本次车位分配范围为骊城御园项目内所有车位,包含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签定租赁合同)。
抚宁区骊城御园棚改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2023年11月1日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