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治理”衡水实践,衡水法院坚持预防和化解同力,不断做实预防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朴素情感和基本道德诉求,遵循“有问必答”的原则,建立健全判后答疑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机制,将当事人的疑惑消解在各个流程节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10月26日,衡水中院召开案件判后答疑·司法释明工作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衡水中院制定的《关于案件判后答疑·司法释明实施规定》共十七条,主要涵盖判后答疑的适用范围、答疑程序、协同部门、监管制约、绩效考核等,确保判后答疑工作高效实质运转。
判后答疑是指办案法官作出裁判后,在宣读或提出上诉、申请复议、申请再审、申诉时,针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面提出的疑问,由答疑法官进行答疑说明,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的机制。
自今年8月份起,衡水两级法院先后设置判后答疑窗口,对判后答疑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全面推动判后答疑工作实质化运行。判后答疑工作全面开展至今,已为310余人次进行判后答疑。通过判后答疑司法释明工作,减少了上诉案件52件,减少再审审查案件7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下一步,衡水中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做实“有问必答”,将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作为必选项,贯穿案件办理始终,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切实做到“如我在诉”,努力实现审理一案、释明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让“枫桥经验”在衡水开花结果,用能动司法这支“多彩画笔”,绘就政通人和、百姓安乐、经济繁荣、社会发展的美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