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校与景县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0月18日,衡水学院与景县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衡水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光远,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玮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签约仪式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纪金雁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孙瑞华与李永玮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全面深化合作、加强沟通联络、拓宽交流平台、更好实现优势互补等方面充分交流了意见。王光远简要介绍了衡水学院的发展历程和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衡水学院将进一步发挥在人才智力、技术创新和服务地方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共建校院人才合作交流平台,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同时促进学术研究和基层党建实践的双向交流,探索建立高效可行的合作平台和项目,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同推动双方工作的全面发展。
李永玮表示,将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将校院互访制度、资源共享机制落到实处,加强互访,增进互信,通过搭建研究平台、开展学术交流。搭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双方人才智力项目提档升级,实现人才、科技项目数据共享。密切交流沟通,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在党建合作、人才培养、法治校园建设等方面,推动优势资源共享合作机制,促进双方业务、党建工作的同步创新发展,携手推动合作共赢。
为加强衡水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我校聘请李永玮为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并为其颁发聘书。
签约仪式后,景县人民法院一行参观我校办学成果展,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就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学生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校企合作中心主任李永壮,科研处副处长郑艳玲,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郭文飞、副院长陈如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