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随意出借银行卡?博野一男子涉嫌“帮信罪”被刑拘!)
现在还有人在出借银行卡
坐等收钱?
你可真”刑“
你可能涉嫌”帮信罪“
近期,闲来无事的刘某在博野公园看钓鱼,过了一会,一名陌生男子主动与刘某搭讪套近乎,称有赚钱的渠道要不要干,聊天过程中,该男子以银行卡限额为由,向刘某借用银行卡,承诺为刘某使用一天300元的报酬,看到有利可图,刘某便将身上闲置的银行卡交给了该男子,同时也说出了银行卡密码,男子称第二天还在公园见面归还其银行卡,可第二天刘某赴约时男子已杳无音讯不见踪影。
随后,警方告知刘某的银行卡用于转移赌博、诈骗等非法资金涉嫌帮信罪时,刘某才后悔莫及。最终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博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将会面临如下惩戒: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受惩戒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