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车体标识规范化统一管理,市卫生急救中心根据河北省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手册内容,结合廊坊市城区各网络医院(急救站点)实际情况,落实急救车车体标识更换工作。
此次车体标识更换工作,市卫生急救中心考虑到各网络医院(急救站点)日常急救任务繁重,为了尽量不影响日常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市卫生急救中心根据各急救站点日常出车任务情况,进行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统一时间节点,最大程度上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正常运转,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截止至今,除暂停调用的急救站点外,其余站点均已完成车体标识更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