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人民法院组织“固法青年”团成员走进第五中学开展《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9月21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固法青年”团成员走进第五中学开展《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固法青年”团成员、法官助理宋莹用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的语言,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的方式剖析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及与学生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条款,与中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校园欺凌”“游戏充值”及“网络直播打赏”等典型案例的解读环节,同学们听的津津有味;互动的环节,同学们大胆举手,积极参与游戏和有奖问答,课堂气氛活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固安第五中学学生阮思源:“通过这次宣讲,我深知《民法典》对于我们生活的重要意义,今后我会加强自身学习,树立法治观念,做知法明理好学生。”
固安第五中学学生张辰武:“一部《民法典》保护我们的一生。来源于生活,也用之于生活。今后我会加强自身学习,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宣讲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学生们发放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运用好《民法典》这部“百科全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
法院法官助理宋莹:“今天为固安县第五中学的同学们开展了《民法典》进校园的法治宣讲活动,《民法典》与每一位学生的生活都是密不可分的,对于同学养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思维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同学们今后能够学好法律知识,更好的运用到自己的学习生活中去。”
下一步,固安县人民法院将以“固法青年”团为载体,继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用法治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