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于7日后(2023年9月22日)增设启用4处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现将点位向社会公开公示:
一、在以下2个点位增设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违法代码:1116)。
1、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侧50米(西向东)。
2、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侧50米(东向西)。
二、在以下2个点位增设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违法代码:1039)。
1、渤海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南侧辅路西)。
2、渤海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北侧辅路东)。
特此公示。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