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第二次了”,男子酒驾被查后再次醉驾,严惩!)
一次酒驾被查获,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有些驾驶人总是心存侥幸,屡教不改,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
近日,晚间11时30分许,保定公安交警涞水大队执勤交警在涞水新城高速口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车辆在靠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形迹可疑,执勤交警随即上前查看。怎料,该车驾驶人满身酒气,嘴里还嘟囔着“代驾还没来呢,我挪个车”,更出人意料的是,他还主动坦白“我第二次了”,自称“我就喝了一点儿”。
执勤交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抽取血样送检,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6.9mg/100mI,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核实身份信息时,执勤交警发现该驾驶人何某在2020年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进行处罚,没想到这位驾驶人不但没吸取教训,反而再次醉驾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何某做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因驾驶人何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保定公安交警提醒:
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始于行。切莫存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行驶,平安出行,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