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业主应当将维修资金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自交存之日起开始计息,越早交存、越早受益。不交存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能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以防止购房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信用体系,确保购买的房屋正常办证、交易,以及今后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修,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请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抓紧交存。
为方便业主交存,我市已开通手机交存、银行交存两种交存方式:一是手机交存,请购房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打开“办事服务-维修资金”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根据提示即可完成维修资金交存,交存后,立即生成财政部门监制的维修资金交存电子票据,存放于购房人微信“电子票簿”小程序,也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票据,用于交售房单位办理入住手续。二是银行交存,请业主携带房主身份证及购房合同到市区内沧州银行各支行网点办理交存业务,取得维修资金交存电子票据。
来源: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