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公告)
武邑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传〔2022〕1号)、《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现将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制通行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我县行政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我县主城区通行。
(三)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限行提示标志。
(五)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道路通行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审核。
(六)军队、武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限行区域
县城区东风路以南(含东风路)、106国道以东(不含106国道)、河钢路以北(不含河钢路)、窦后大街以西区域(不含窦后大街、含武邑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范围)。
三、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审核网址
(机动车环保网)
武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