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霸州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火速带领执行干警奔赴山东省胶州市,巧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当地法院及派出所,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是霸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的一个缩影。
纪某与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福田奥铃牌汽车返还纪某,并赔偿车辆损失。因梁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纪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多轮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寻找到被执行人和车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纪某联系执行法官,称涉案车辆在山东省胶州市某村庄停留,请求法院予以控制。在明确车辆具体位置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执行指挥系统联系胶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并带领干警奔赴现场,在当地派出所及胶州法院执行局的全力配合下,成功从胶州某村一厂房内将涉案车辆扣押至霸州法院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跨省联动执行,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霸州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穷尽一切措施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共同协作、汇聚工作合力,保障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