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车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诉前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首次启动司法鉴定前置程序。为及时便捷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库车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多远解纷模式,以缩短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效,为化解纠纷“加速度”
2020年10月24日,曹某与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徐某车上的幼童徐小某严重受伤,且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徐小某申请对伤残等级申请鉴定。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工作人员充分向当事人解释诉前鉴定相关规定,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
作为本院首例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开展诉前鉴定的案件,该案正在实际操作中,法官助理认真梳理,严格按照诉前鉴定操作规范,组织当事人对诉前委托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在诉前阶段,当事人无需缴费的前提下,即可将案件转入鉴定环节,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日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则可免去诉讼费,减轻当事人诉累;如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进入诉讼程序,也可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该院立案庭庭长米晓玲说: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持续加快推进诉前鉴定集约化办理程序,努力提升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效能,加大“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无缝衔接,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助推案件审理“再加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