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25日。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完成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您享受医保待遇。
一、参保范围
1、具有我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取得我县居住证明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县户籍人口。
二、缴费标准
1、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
2、全额资助人员:特困人员,予以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定额资助人员及标准:
(1)低保对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按9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8元。
(2)脱贫人口中的其他脱贫人口,按7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14元。
4、新生儿缴费: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需要缴纳2023年度个人缴费部分350元,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2023年度的350元和2024年度的38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的人员(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乡镇、村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村代办员或自行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90天之内的由代理人负责办理参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直接缴费。因重复参保数据清理不能缴费的,需向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咨询。
四、缴费方式
1、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
(1)进入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
(2)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
(3)输入身份证号,验证码,确定
(4)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
(5)选择2024年度→确定
(6)输入联系电话,→缴费(380元)
2、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设备
3、乡村“裕农通”建行代办点
注: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底为税务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五、缴费记录查询
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记录查询(缴费3-5个工作日后)。
(本通知有关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