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不仅是河北省设区市中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也是继《衡水市文物保护条例》之后,衡水市再次制定出台的一部涉及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有效应对全市非遗保护出现的新情况,强力保障非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武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建有省、市、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展现了全县的地域特色、文化基因和历史文脉。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县文广旅局多措并举,在全县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本地融媒体、文旅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新闻媒介,广泛转发《条例》内容,并通过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二是召开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全县所有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人全部到场,会上解读了《条例》全文,发放了《条例》宣传册、宣传页,组织部分非遗传承人就非遗保护、传承创新、开发利用等展开交流座谈,非遗工作者和传承人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
三是充分利用县文化馆、图书馆、新时代广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猜谜语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条例》内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让广大民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