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号召广大市民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8月26日,冀州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文明条例 树文明新风 做文明市民”—“善美冀州·社会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活动。
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条例》全文,并就《条例》中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进行深入学习,劝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从点滴践行,传递正能量,在践行精神文明活动中走在前、做表率,让《条例》成为全体居民的自觉行为。
“第十二条关于文明出行的内容,不仅是为了整个城市的美观整洁,更是为了每个人的出行考虑”。活动中,面对群众对于《条例》内容的询问,志愿者们积极介绍、逐条拆分,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涉及小区、乡镇村百余个。各单位也在各自包联区域同步进行了环境秩序整治、基础设施维护、群众满意度提升等各项创建工作,形成了社会各界了解、支持、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