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13年,原告为被告供应建筑材料,直至2023年尾款29845元都未结款,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均不欢而散。2023年8月,原告向永清法院申请立案,请求被告依法偿还货款及利息。8月10日立案后,永清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并邀请人民调解员通过“拉家常”结合释法明理的方式组织多次调解工作,引导感化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制定解决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日益增多,企业的司法需求也日趋增长,永清法院不断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积极重塑发展“廊坊经验”,探索更完善的司法服务模式,为维护我县经济市场繁荣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