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申请执行人为表达对县法院执行局工作高效的感谢,特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高倩 摄)
(高倩)“我来找执行局的曹翠法官,是特意来感谢她的……”8月9日早晨,宁晋县法院执行法官曹翠刚准备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就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到院赠送锦旗的喜讯,锦旗上书:“执行高效服务热情 尽职尽责为民解忧”。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范某某和白某某系夫妻关系,因生意周转紧张,于2020年7月30日向原告刘某某借款600000元,并约定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范某某、白某某一直未予偿还,于是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范某某、白某某共同给付刘某某借款本金、逾期利息、相关诉讼费用共706000元。
调解书中还款期限到期后,范某某、白某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22年5月9日,刘某某向宁晋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曹翠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一段时间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8月3日,执行法官对白某某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完毕案涉欠款本息。至此,胜诉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为表达对法院工作的感谢,特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这起案件只是该法院众多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宁晋县法院执行局将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合法权益,积极发扬“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奋斗精神,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奋力谱写执行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