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乡)、国营青县农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沧汛〔2023〕8号文件要求,我县于7月31日15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场)、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坚决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密切监视汛情灾情变化,落实落细各项应对措施,确保行洪安全。
一、立即做好子牙新河滩地行洪准备工作。做好子牙新河与南运河平交埝扒除准备工作,备足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
二、全力做好子牙新河堤防巡查防守工作。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巡堤查险工作,加强险情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巡查责任。相关乡镇要按要求组建两支队伍,交替开展不间断巡查。
三、切实做好河道行洪安全保障工作。迅速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房屋、树木、杂物等行洪障碍物,提前转移群众,确保不落一人、不死一人。做好警示宣传,提醒沿河群众远离河道水域,禁止观水、戏水、钓鱼、游泳等涉水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坚决避免溺水事件发生,同时做好断交后的交通疏导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各乡(镇、场)、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力量,对相关险情必须第一时间专报,滚动上报抢险进展。
青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