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沧州市卫健委副主任岳建玲、科教妇幼科科长刘川、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李云龙出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卫健局主管局长和妇幼科科长、妇幼保健机构院长、各级签发机构主管院长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刘川科长主持。
会上,沧州市卫健委科教科科长刘川首先传达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介绍,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李炜对《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规范》进行解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李云龙对全市历史签发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河北省妇幼健康管理系统工程师为参会人员介绍历史签发信息化录入操作;沧州市卫健委科副主任岳建玲针对此次会议和后续工作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对下一步全市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刘川科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对近年来我市《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表示肯定。自助打印试点的成功运行和督导培训工作的有序推进,大大促进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进一步找短板,补不足,管理水平上台阶。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管履职和规范开展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和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将监管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岳建玲主任在本次会议上进行总结讲话,针对之前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后续工作的统筹安排,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规范》,启动历史签发信息化管理工作,各卫健局、签发机构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持续加强法制化培训和警示教育,自查自省;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人脸识别设备、自助打印设备等的投入使用,深入开展自助办证的全流程管理;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建省《出生医学证明》示范单位,转变工作作风,采取各项举措,解决群众问题。
本次会议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和部署,并对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透彻的解读和分析。通过本次会议,参会人员严格领会精神,认真学习新方案落实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