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不堪家暴诉离婚 法官倾情调解获锦旗)
日前,固安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专程来到法庭为案件承办法官送上锦旗,感谢法官秉公办案,让她脱离了一段充斥着家庭暴力的婚姻。
基本案情: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原告诉称被告存在诸多陋习,婚后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3月7日,原告被被告殴打之后报警就医,后于2023年4月20日向法庭起诉离婚。
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在被告不太配合的情况下,秉持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好意与双方多次沟通,对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法官转变调解方式,希望双方好聚好散。最终,法官在综合审查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的现状等因素,并经多次调解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和平分割财产,合理平衡的确定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等问题。原告对法庭的调解工作非常认可,于2023年7月7日向法官赠送锦旗,上书“审案释法理,调解促和谐”。
法官说法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矛盾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彼此沟通、相互理解,切不可因冲动失去理智作出过激行为毁了家庭、毁了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