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我区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区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为:
1. 10:00-10:03组织发放预先警报;
2. 10:10-10:13组织发放空袭警报;
3. 10:20-10:23组织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全区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要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特此通告。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来源:山海关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