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杨占起、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25人,实到会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四项联动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联动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监督重点,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相关问题整改,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各监督专班要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各相关部门抓好整改,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全力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把四联动监督工作做深做细、重在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会议强调,要严格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不能走捷径、不能搞变通,更不许执法犯法。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要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的漏洞隐患进行排查,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