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张女士,2018年9月办理防癌疾病保险,生效日为9月22日,客户2022年未交费导致保单失效,公司在清理失效保单时,联系到客户,客户称2022年时因病住院忙碌,导致没有及时续保,客户认为保单失效不可理赔,故没有复效,也没有提交理赔资料。
经工作人员查询,客户保单生效日为9月22日,出险日期为同年9月19日,在客户出险时,保单为有效状态,告知客户可提交理赔手续,申请理赔,客户于2023年5月23日将理赔手续交到宁晋支公司柜面,5月24日结案,理赔金12万元到账,客户十分激动,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风险提示:在保费宽限期内及时交纳保费,享受保单权益,出险后及时联系销售人员或打95519报案咨询是否达到理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