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
通 告
为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主城区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和信号区分为:
10:00—10:03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
10:10—10:13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
10:20—10:2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
望有关部门与单位做好宣传,确保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