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调解化解赡养纠纷 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近日,徐水区法院漕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年过八旬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
王某生育了三个子女,子女均已各自成家,王某和老伴一起生活,老伴去世后王某独自生活了十几年,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王某再没有能力照顾自己,独自生活成了问题,但王某的子女却相互推诿,谁都不愿将她接回家中赡养。王某无奈之下只能将子女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为了修复已经产生裂痕的亲情,也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因情绪对立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采取了调解的方式劝解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的三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父母养育之恩等进行细致分析,希望子女们能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通过冷冰冰的法律强制执行。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老人子女终于认识到此前的错误,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内疚。在征求了老人的意见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三名子女轮流照顾老人,并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赡养人应当对老人进行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以及精神上的陪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