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主动“上门服务”,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与四被告均为亲友关系,2022年,原告丈夫因病去世,留有一笔遗产,原告与四被告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该笔遗产产生纠纷。为妥善处理该笔遗产的继承问题,原告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受理该案后,综合审判庭在庭前送达中了解到该案中的二被告年岁已高,均已年过八十,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且双方均为至亲。为早日解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在电话中商议调解意见。
调解中,办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从亲情角度做工作,用温情去化解开导。理得清的是财产,剪不断的是亲情,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表示不再对此遗产引发家庭矛盾,达成和解。炎炎夏日,考虑到两位老人的身体情况,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立即安排好手中其他工作,驱车前往老人家中,最终在祥和且充满温暖的氛围中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一家人重归于好。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竖起来的是信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东光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拓展便民利民审判工作机制,用“将心比心”的态度、“从不拖延”的速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彰显为民温情。(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