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运河区委书记卢晓东在运河法院呈报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上作出肯定批示:“半年以来,运河法院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司法为民,为辖区法治社会做出了实质贡献,多项工作值得肯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为全区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2023年,运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目前,运河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025件,结案率76.12%,审执质效核心指标呈现良好运行态势。
截至目前,运河法院已经涌现了多项亮点工作。
一是精心打造党建文化墙。运河法院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精准定位党建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有效破解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难题,推动运河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机关党建文化建设,院党组提出“党建文化墙”理念,政治部牵头设计,全院干警建言献策,精心打造了内涵丰富、主题鲜明的“党建文化墙”,以“普法、队建、党建”为主题,融入干警书法作品及主题摄影作品,多角度多层次展现法院文化,将党建文化作为推动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驱动器”。
二是深度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运河法院积极与辖区内小学联系,设立法治副校长,对接联络未成年人普法,积极探索学校教育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通过法治小课堂、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审判职能优势,辅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截至目前,运河法院已设立8名法治副校长,其中市区内6所学校分别为:上海路小学、迎宾路小学、南环小学、运河区实验小学、黄河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并在辖区内乡镇设立2个法治副校长,具体为:小王庄镇新世纪小学、南陈屯镇西砖河小学。同时,运河法院定期对已设立的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管理,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为运河法院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
三是探索“诉讼+调解+仲裁”新模式。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沧州仲裁委员会联合成立沧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对适合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运河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成为首批试点单位。该仲裁调解工作室地点设在运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仲裁委选任9名优秀仲裁员,由中院将其聘为特邀调解员,在运河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助力法院实现矛盾源头减量、诉讼服务增效的工作目标。此次合作,标志着运河法院“诉讼+调解+仲裁”新模式的正式开启,是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大胆创新。
卢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也是期望和鞭策,下一步,运河法院将认真贯彻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完善的工作方式方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在工作中检验成效,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