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21时53分许,在秦皇岛海港区西港路与纤维街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汽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名学生(未满16周岁),闯红灯通过路口,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示: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同时,务必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
来源:秦皇岛交警
2023年5月18日21时53分许,在秦皇岛海港区西港路与纤维街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汽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名学生(未满16周岁),闯红灯通过路口,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示: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同时,务必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