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司法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以“队伍过硬、业务精湛、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任务,不断提高司法所服务水平和能力,坚持“四力融合”,全面学习借践新时代“枫桥经验”。
精准服务,激发公共法律服务“新活力”。
该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调解+法律援助”“调解+公证服务”“调解+律师服务”等方式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法律咨询窗口,安排律师每天定期值班。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值班律师为其进行案件代理工作;建有公证联系点,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远程办理公证,减少群众“来回跑”、“多次跑”的情况,将司法便民、惠民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聚焦精准式普法,提升普法宣传“新动力”。
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积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以案释法”“身边事说身边法”等形式,全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选任工作,各个村每十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召开乡镇“法律明白人”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乡镇“法律明白人”进行了岗前培训及测试,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定纷止争,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
用好“勤、熟、法”三字诀,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做好“勤”字诀,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腿勤”,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群众的认可和信服,赢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手勤”,每到一家一户,主动记录群众的家庭困难并帮助解决,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真心与他们交朋友。“嘴勤”,经常与群众唠家常,掌握老百姓想什么、有哪些诉求、邻居之间有哪些矛盾,调处矛盾纠纷时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做好“熟”字诀,全面了解熟悉情况。人民调解工作说到底是在做“人”的思想工作,群众心里有了结,才需要去解。人民调解员要充分了解、掌握双方当事人的社会背景、家庭构成、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基本情况,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首要条件。在调解过程中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想法,熟悉案情,对症下药。做好“法”字诀,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倾情矫正,凝聚特殊人群管理“融合力”。
精心谋划分类矫治。以人为本,人性化矫正。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独特性,一人一档,制定人性化的矫正小组、矫正方案,并做到适时调整。选取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等,安排相应的公益活动。对某些有心理障得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重塑自我、修复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减少“标签化”和社会排斥,推动其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