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成驾驶人心中的“铁律”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可竟还有人
揣着明白装糊涂
2023年5月27日23时50分,交警二大队在秦皇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设卡,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
民警对一名男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涉嫌醉驾。
在等待抽血的过程中,男子竟大呼:“我就喝了三瓶啤酒,开个车算毛病吗?”
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80.92mg/100ml,已超醉驾标准2倍!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曾因2次醉驾、1次酒驾、1次吊销期间驾车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男子已被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管是真不明白
还是装糊涂
关于酒后驾驶
蜀黍还是给你们科普科普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一字之别,后果大不同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杜绝交通违法陋习
严禁酒后驾驶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