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故城县出具首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公证书)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质量,推动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全面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证参与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试点工作要求,近日,故城县完成首例公证参与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并出具公证书。
被告人杨某在一审判决书生效前提出上诉,故城县司法局被委托对杨某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和社会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县司法局作为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随即启动公证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程序。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过程中,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家庭、所在社区以及其家人、亲友和邻里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准确摸清其社会表现情况,对其生活环境及适用社区矫正社会危害性和居住影响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故城县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全程参与了审前调查工作,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调查的行为、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向社区矫正机构出具了公证书。
下一步,故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试点县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公证参与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机制,实现公证与社区矫正工作融合,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努力做到“事实清楚,评估准确、结果公正”,为故城县法治环境建设贡献出应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