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第二波!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丨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为持续加强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理念,进一步提升行人、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依法出行、文明出行意识,保定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保定公安交警利用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对违法者进行曝光。通过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警方能够分析比对出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并同步在我市重要媒体平台曝光,对违法行为人和周围人群进行警示教育。对于多次违法、影响通行安全的交通违法人员,公安交警将通过“敲门行动”,入户、入单位“零距离”对交通违法人进行宣讲教育。
曝光
一、闯红灯人员曝光
曝光
二、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人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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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灯、不越线、不逆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每一名行人和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出行必须要遵守的准则!
希望通过曝光,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