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法庭调解定纷止争 当庭督促即时履行)
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辛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款项,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详情
原告系某租机平台的入驻商家,被告张某通过该租机平台向原告租用iPhone13 128G 手机一部,原告依约为被告寄出手机, 被告签收后未按约支付租金也未支付买断款。
承办法官田广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且案情较为清楚,为切实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也为了彻底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田广法官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调解结案。
因原告在浙江地区进行经营活动,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案件的审理周期,承办法官田广及时运用“互联网庭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告知被告应当依约履行双方签订的《租赁服务协议》,切莫因小失大,影响个人信用,同时劝说原告换位思考,相互谅解。
经过田广法官的耐心的释法明理,在互联网庭审连线过程中,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其租赁手机的买断款,原告也当庭表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促使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义务,将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力争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更多纠纷,通过每一桩案件、每一起纠纷的有效化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为基层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