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公安局接群众程某报警称,自己被韩某诈骗7万余元的货款。
接报后,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据了解,当事人程某与韩某之间曾有过业务往来,出于信任,4月24日,程某再次在韩某处购买7万余元货物,并一次性将货款支付给韩某。然而,程某却迟迟未收到货物,联系韩某询问发货情况,韩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后来失去联系。
办案民警经多方侦查取证,发现嫌疑人韩某以“货”为诱饵,伪造出货单,诈骗程某共计70890元。为尽快挽回程某的经济损失,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工作。经过摸排研判,民警掌握了韩某具体情况,并于6月2日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7岁,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如实交代了自己与程某有过业务往来,后因琐事两人之间发生矛盾,其为泄愤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长期以来,香河县公安局以守护一方平安为己任,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出击、协同作战,向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全力破现案、攻积案、追赃挽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