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婚姻登记工作明白纸)
固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婚姻登记工作
明白纸
为了持续深化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切实解决早年历史档案数据的缺失问题,不断完善全省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冀民[2022]42号文件《河北省民政厅关于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工作的通知》,固安县婚姻登记处已经开展大量工作,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愿意补即补,能补尽补。
一、为什么要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利用2年时间,在固安县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通过补证工作,切实解决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不断补充完善全省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或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作用?
(一)证件用途广泛
婚姻登记是男女双方依法在婚姻登记机关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作为法定证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
(二)方便群众办事
通过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网络共享,补证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便于相关部门核实婚姻登记情况。
(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确认双方当事人合法的夫妻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急需婚姻登记证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本人或亲属的合法权益无法依法有效得到充分保障或影响个人相关事项顺利办理。
三、关于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
(一)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的对象人群
补领:
1、在河北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证上的身份证件号码填写为非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的当事人。
2、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
补办: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且至今双方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申请条件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
(二)补领、补办机关的确定
1、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可到民政部官网下载或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要求办理,当事人可去原登记机关或现户籍所在地办理业务。
2、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省内通办,届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内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事宜。
(1)婚姻登记证书系在我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的当事人;
(2)现至少一方当事人为我省户籍的内地居民;
(3)部队驻地在我省或入伍前户籍或另一方户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
3、档案查找不到或原婚姻登记材料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在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或原受理机关办理。
(三)补办的注意事项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委托办理。双方当事人现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现役军人以及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可以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吗?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我省办理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结婚、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仍为省民政厅确定的13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
固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地点:固安县市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小提示:婚姻登记当事人档案信息查找不到的,或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在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时,仍需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或原受理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