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申请转学登记的通知
一
转学登记条件
(一)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二)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一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和6个月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沧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以上。
4.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转学登记时间
6月15日--6月30日
三
转学登记地点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沧州市兴业路小学(原开发区中心学校小学部)、风化店小学、小园小学
四
转学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验证审核。
五
监督举报方式
开发区咨询电话:3090022、3096107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咨询电话:5529928
沧州市兴业路小学(原开发区中心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13333176883
风化店小学咨询电话:4839028
小园小学咨询电话:4822300
注:区社会事务局教研室将根据各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