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主体而言,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即为生命,唯有立足当下,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优势,积极运用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互联网手段,将司法服务“云传送”到企业,打造智慧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
东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主动作为,借助信息化建设成果,仅用时10天便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外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督促被告履行完毕。被告企业长期为我县某化工公司供货涂料乳液,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尚欠33000元货款长期未给付,为此原告具状本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经审查,本案涉案金额较小,原告所提交的对账函及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能初步证实其主张,加之主审法官与原告进一步了解双方企业目前对涉案款项的沟通情况及被告经营状况,察觉本案调解希望较大,于是多次通过电话形式与被告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询问调解意向及调解方案。因被告系外地企业,主审法官积极运用云审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网上开庭的形式将调解内容予以确定,并制作民事调解书电子送达至双方,被告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将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双方企业足不出户便将矛盾纠纷彻底性化解。
营商环境犹如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只有生长在良好营商环境下,各类市场主体才能够得以良性发展。东光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于审结涉企纠纷案件不仅讲求公平公正,同时也追求便捷高效,将“办得好”和“办得快”两手抓,积极探索打造智慧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王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