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庭“搬”到村委会 “两化”结合提质效 廊坊中院院庭长带头深入实地办案)
5月17日下午,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凤岭与审监庭庭长刘润涛、审判员丁宗发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郑某与刘某物权保护纠纷再审案。因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存在瑕疵,双方据以主张权利的分家协议已经灭失,矛盾纠纷难以化解,承办法官张凤岭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霸州市南孟村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与村、乡镇干部联合化解本案矛盾纠纷。
庭审前,办案法官驱车60余公里来到当事人所在的霸州市南孟村,实地查看了争议房屋现场,走访了当事人的街坊邻居,向村、乡镇干部了解案件产生的前因后果。庭审中,法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调查、辩论,村、乡镇干部、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后,法官与村、乡镇干部共同做当事人的释法、调解工作。此案的审理,法院主动邀请村、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参与诉讼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倾听群众感受,并将审判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受到当事人及其所在村干部、群众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廊坊中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廊坊经验”重塑和司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紧紧抓在手上,通过强化司法民主、破解案件审理面临的困惑难题,推动建立审判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相结合的“两化结合”审判工作机制,形成了源头走访、主动调查、联合调解、纵横沟通、常态化旁听、重点把关、审理中听证、接受监督等具体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根本化解,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