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积极响应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倡议书)
关于积极响应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倡议书
各农资企业及广大农民群众朋友:
为扎实推进衡水滨湖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衡水滨湖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衡水湖生态安全,为此,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向各农资企业、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农资经营企业需要尽快顺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参与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计划中来,深入贯彻“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重点经营推广高效肥、有机肥、配方肥和绿色环保、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产品,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机制,在农药营销环节建立营销台账,记录农药包装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等积极推动化肥农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广大农民群众朋友要树立“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理念。勿贪小便宜,要选购合格的农药和药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施用农药要适期、精准,减少施药次数;控制农药安全间隔期,临近收获少用药;要养成农药废弃物回收的良好习惯。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农药使用者在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
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的践行者,树立“科学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理念,为促进全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衡水湖生态保护做出新的贡献!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