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5月7日,仲裁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举行,标志着“仲裁+调解+诉讼”工作模式的全面启动。
沧州市副秘书长刘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哲,沧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沧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卫东,运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出席仪式。市中院、市工商联、仲裁委、运河法院相关负责同志、民营企业代表、仲裁员、调解员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刘强副秘书长、李哲常务副院长、龙翼飞主任、李振勇院长共同参观了调解室,为仲裁调解工作室揭牌,为徐彬等特约调解员颁发证书。
李哲院长指出,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仲裁调解工作室)的挂牌成立,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务实举措,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必将开启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篇章。全市两级法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品牌。要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大胆创新服务方式,情、理、法相结合,实现民商事纠纷多元、快速化解。要打造工作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保障中心运行。要规范调解员选任机制,市法院将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化解民商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保障力度,将调解工作室统一设在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丰富技术手段、强化装备保障,推动调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发挥联动优势,形成解纷合力。全市法院要积极与工商联、仲裁委沟通联络,及时传达涉民营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两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并酌情采纳、及时反馈。依托联合调研机制,及时梳理共性问题,采纳合理化建议、预警苗头性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李振勇院长表示,此次合作完善了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了以诉前调解为基础,司法审判、仲裁裁决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协作机制。运河法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将不负众望、先行先试、深耕细作,努力探索出一条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多元纠纷解决道路,让仲裁调解工作室成为多元解纷工作的“金名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