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交警在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嫌疑人竟然还心中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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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1时20分许,昌黎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昌黎县五峰山路与汇文大街路口,对一辆小型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浑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 /100 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数值,驾驶人刘某不但没有悔过之意,竟然心中窃喜:“不是醉驾就好!”
民警对刘某现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依法给予其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为给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