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
“靖安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固安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结合环境安全案件发案特点,全力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犯罪。
4月12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固安县柳泉镇的某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暗管将未经过处理的污水进行偷排。经检测,污水中含有铅、镍等有毒物质(重金属),民警及时将公司责任人员李某某、张某某抓获到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对其偷排有毒污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