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选聘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选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衡水市常住人口,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政策和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热心社会监督,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四)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市场主体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是法人,需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推荐证明;
(六)从事新闻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记者证、工作证的复印件。
二、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认真学习并带头遵守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三)收集企业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领域办事中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宣传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五)反映有关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工作态度、流程、效率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收集、转递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评价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宣传市场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协助办理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统一进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请在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据实填写《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hsscjgjgj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担任社会监督员+姓名”字样。
(二)审核公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社会监督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履历等因素,集体讨论确定拟入选名单,并通过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聘书,开展有关监督工作。
社会监督员工作性质为自愿性、无偿性,聘期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四)联系电话:0318-2365291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