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公安局所队联动,通过缜密侦查,查处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抓获违法分子1名。
4月10日下午,香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安平镇鲁家务码头西侧,有人擅自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北运河整体景观。接警后,香河县公安局党委迅速责令安平派出所,交警、刑警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等大量工作,在梳理相关线索后,成功锁定违法分子高某某,并于4月12日下午将其成功抓获。经查,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违法分子高某某利用大型自卸车辆先后将100余方建筑垃圾运输至鲁家务西侧五百米滨河路南侧空地处进行倾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某某被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香河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对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劝阻、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