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在县城区设置机动车单行路段的通告
为缓解城内一小校园周边交通压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实际,在淑阳大街西段设置机动车(含电动汽车)单行路段,特通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
淑阳大街西段,东起永明路,西至兴济路。
二、单行时段
7:00-8:30,16:30-18:30(节假日期间不限行)
三、通行路线
只允许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西向东行驶,禁止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东向西行驶。
四、限行车辆
机动车(含电动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等车辆除外。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违反上述机动车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
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