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通过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促成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法官收到执行案卷后,打开网络执行系统,发现执行款额冻结,本以为该案就此可以顺利直接完毕了,但在翻阅纸质卷宗时发现,该案为调解案件,但调解中的被告并非是执行程序当中的被执行人,这是怎么回事呢?主办法官立即致电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接到法院的电话时十分吃惊,继而在得知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后,由吃惊转为愤怒。不到一个小时,被执行人怒气冲冲来到运河法院执行局,质问法官为何把他的账户冻结,他刚从别人那里接手的公司怎么就成了被执行人呢?法官一边翻看卷宗,一边听被执行人讲解事情的前后经过。经过被执行人讲解,法官了解到,原告是给被告打工,被告欠付原告劳务费7万元,被告拒绝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起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表示愿意偿还债务,故双方约定一周后签署调解书。然而就在一周之内,被告将公司转让给本案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对该笔欠款并不知情。
了解情况后,法官表示,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账户须先行冻结。如果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仲裁组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可以先不进行扣划。待被执行人情绪稍显缓和,法官继而向当事人释明,在接收该公司时一定要注意查明该公司是否有债务负担,未查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即接手,对债务拒不支付时,每天还会产生罚息,会造成更大损失。最终,经过主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给付欠款,该案最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