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倡议书】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阳春三月,大地回春,正是登山踏青、欣赏春景、春耕春播的好时节。但近期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加之清明临近,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此,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好防火责任和义务。始终坚持文明、规范用火。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二、倡导新风祭祀,共度低碳清明
缅怀先人,重于心胜于形。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现代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把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良好家风有机结合,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三、积极参与防火,牢记安全第一
遇到野外违规用火,要进行劝诫并制止,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要科学合理规避,并及时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
相互监督,共守家园。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应当自觉制止和举报。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草原,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惜森林草原,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