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九届衡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进行中!)
衡水市政府质量奖旨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
一、申报范围
(一)组织奖申报范围1.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公共管理、文化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均可申报;2.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各推荐单位),对近五年内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各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以及国家相关行业部门颁发质量荣誉奖励的企业或组织优先推荐;3.要围绕我市“3+2”市域主导产业、“9+5”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推荐;4.对已获得县市区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5.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建筑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等质量提升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具有标杆性、带动性强的企业(组织)要积极申报。(二)个人奖申报范围1.在衡水市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2.优先推荐近5年内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奖励的个人;3.优先推荐已获县市区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个人。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1.依法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顾客满意程度高,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4.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5.在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二)个人奖申报条件1.遵纪守法,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精益求精、团结互助的工匠精神和主人翁意识,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2.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有效推进质量提升,为区域、产业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越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填写《衡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主要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四部分组成。其中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我评价报告自成一册,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至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衡水市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18-2365277
邮箱:HSZL9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