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在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审理吴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让青年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这是该市首次将真实的庭审“搬”进校园。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溪,区政协副主席曹伟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世斌参加活动。
“吴某明知杨某借用银行卡为网络赌博平台‘跑分’,仍将自己名下4张银行卡及手机出借给杨某。这4张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7万余元……”随着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吴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细节逐渐展现。
通过庭审,被告人吴某认罪悔罪。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过程中,现场一片肃穆。同学们全神贯注,认真聆听。
庭审结束后,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卫东以《人生不“卡”顿》为题,为广大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铁路技师学院向崔卫东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从国徽悬挂的位置到审判席、公诉席、被告席、辩护席的桌椅摆放,均按照真实的审判庭设置。”活动发起人、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世斌介绍,为了让这次“‘未’爱启航”送法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在庭审之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与学校共同“复制”了审判庭,让学生能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学生们表示,这种形式特别鲜活,经过本次庭审课堂,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也有些同学表示,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过庭审现场,这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庭审,感觉非常庄严,以后一定会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亲身实践、亲身感悟中尊崇法治、信仰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新人。
省人大代表于淼对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进行了点评,她说:“山海关区检法机关准确把握青少年身心特点和传播规律,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加强形象化的产品供给,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参与感,真正让青少年喜闻乐见、入脑入心,有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提高用法能力、养成用法习惯。”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爱斌,市教育局副局长孟凡功,全区15所中小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山海关铁路技师学院5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
来源:山海关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