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发展,更好的服务基层百姓,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办【2020】29号) 和《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冀卫【2020】1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生类或持证乡村医生,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16个村卫生室岗位,共计招聘16人,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为青县户籍,且本人长期在本县居住。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4、年龄要求: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毕业及择业期实际年龄;现持证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一定从业经历(具体出生时间要求以报名日期为参考)。
5、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指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证人员指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内科类执业(助理)医师证、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
2、报名地点:青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309室。
联系电话:0317-5281031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1寸照片3张。现场领取填写《青县村医招录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体化”聘用合同在完成发证、注册后及时签订。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录取程序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个人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即报即审即定岗”,对于一个岗位多人报名的在确定岗位后其他人员按照卫生院要求调剂到其他无人报名岗位,不再组织考试。
六、体检、政审
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要求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青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体化”村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的乡村医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在卫生院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享受合同期内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乡村医生通过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获取相应报酬。
青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体化”村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闻 军 青县卫生健康局 局 长
副组长: 刘经文 青县计生协会 秘书长
组 员: 姚留义 青县卫健局基层卫生股 股长
韩振文 青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 股长
刘景义 青县卫健局人事股 股长
王国强 青县卫健局监察室 主任
张 鹏 青县卫健局基层卫生股 副股长
陈 欣 青县卫健局基层卫生股 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经文同志兼任。
附件1:青县2023年度村医招录人员报名表
附件2:拟招聘岗位名单
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2日